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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隆平”品牌现合同争议 隆平高科被指圈钱

2009-11-18 17:12| 发布者: robot| 查看: 66| 评论: 0

  21世纪经济报道11月17日报道 “我和袁隆平素无往来。”11月13日,陈绍光在电话中对本报记者说。

  四天前,陈绍光以“湖南农科院植保所退休高工”的身份,在天涯论坛发布了一篇名为《隆平高科十年黑幕揭秘》的举报信,称“隆平高科的组建与上市,是典型的59岁现象,也是欺骗股民、上市圈钱及损害国家利益的典型”。

  该文一时引发轩然大波,并被多家网站转载。由湖南农科院、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等于1999年发起成立的隆平高科以中国杂交水稻育种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袁隆平的名字冠名,袁隆平也是其主要股东之一。

  陈绍光对本报记者称,自己和农科院30位退休人士,已经为此事进行了近10年的举报上访。在多次努力无果的情况下,他最终选择以网络实名发帖的方式来引起外界的关注。

  陈绍光强调,举报并不是针对袁隆平本人。虽然,陈绍光与袁隆平均曾在湖南农科院工作,为同事关系,但陈绍光笑称,“我认识他,他不认识我。”

  11月16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对陈绍光的举报,隆平高科董秘彭光剑回应称:“举报信中说的‘权钱交易’,因为原大股东(湖南农科院)已经退出,不是公司应该管的事;至于‘圈钱’一说,我们已经在以往的公告中讲得很清楚了。”

  10年举报

  2000年12月,隆平高科在深交所上市。当时公布的招股说明书,成为引发陈绍光等人举报的导火索。

  陈绍光称,“当时,湖南农科院的领导们同时兼职隆平高科的董事长、总裁等要职,但他们又代表农科院与隆平高科签署了一系列的合同、协议、补充协议,均以损害农科院的利益为代价”。

  此后,陈绍光开始了“不间断”的举报。

  据陈绍光介绍,在他身后,有一个多达30人的群体,均为农科院离退休干部,“包括以前农科院的老院长,都是属真实姓名的”,平均年龄为75岁。

  “我是里面最年轻的。”66岁的陈绍光说。因此,他也承担了更多的工作,包括写信、上网发帖等。

  1943年出生的陈绍光,原为湖南农科院的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并曾一度担任湖南果蔬科技公司董事长等职位。他的主要发明成果包括:大麦两系法杂交制种技术、水稻雄性不育系的筛选及利用方法、膨化后子仁、果蔬脱皮剂及萱麻胶助剂等。

  事实上,在此次网络发帖举报之前,陈绍光已经写了一系列文章,矛头对准的均是隆平高科,包括《对杂交水稻的不实宣传应该纠正》、《谁打劫了杂交水稻?》、《谁打劫了“袁隆平”品牌?》等。

  陈表示,这些文章大多是他此前为在杂志上发表而写的,为了适应杂志的要求,这些文章皆满足了“摘要、关键词”等论文的写作规范。不过,陈绍光向北京、浙江、湖南等几家杂志的投稿,均无音讯。“他们不敢发表。”

  在投稿无门的情况下,陈绍光团队讨论决定,“应该通过网络这种现代传播方式引起更多人的注意”。而最“年轻”的陈绍光,也就顺理成章地承担起这一任务。

  “为了这个,我一直在学上网,最近才学会的。”对于为何选择天涯论坛发帖,陈的回答是,“别人说,这个网站看的人比较多”。

  争议焦点

  陈绍光称,10年前,在看到隆平高科的招股说明书之后,他们最痛心的是,湖南农科院与杂交水稻中心以公开承诺的方式放弃了科技开发自主权。“这对国家财产的损失太大了!”

  当时,隆平高科与农科院、水稻中心、中科院长沙农业现代化研究所签署的《协议书》规定,由这三家完成的科研成果,“股份公司享有优先于任何第三人有偿使用的权利”,包括转让方式、许可方式、 配股方式和委托研究方式。

  “农科院和水稻中心多少人的努力,后来都跟我们无关了,我们反倒没有了开发权!”谈及此事,陈绍光至今不忿。“一切成果只能交隆平高科去‘有偿开发’,几代人奋斗打造的湖南省农科院连同举世闻名的湖南杂交水稻中心,只能成为一家上市公司的科研基地、人才培训及贮备基地以及后勤保障基地。”

  在陈绍光看来,当时兼任隆平高科高管的几位农科院领导,是以损害国家利益的代价,“营造一个他们退休后可以栖身并赚大钱的地方”。由于时任农科院院长的田际榕,当时正好59岁,陈绍光称之为“典型的59岁现象”,“临退休前利用手中权力换取退休后好处”。

  招股说明书显示,当时,田际榕等人并不持有隆平高科的股份。但举报信称,田际榕等人的“关系户”,在隆平高科上市前,已经获得了大量的“原始股”。

  陈绍光告诉记者,那几位领导,在2002年前后就全卸掉了农科院的职务。几年之后,他们又相继从上市公司卸任,仅保留董事、顾问等身份,“但他们已经赚得盆满钵满了”。

  而对隆平高科其它问题的举报,陈绍光坦言,主要目的还是“希望通过举报能引起民事诉讼,判定当初的(开发权转让)合同为无效合同”。

  举报信称,隆平高科总股本中只有5%是以现金出资,发起人作为出资的“资产”,“主要是应收款、债权债务、过期的种子、报废的农药以及应核销而未核销的物资,烂账”;隆平高科募集的资金,“未见一个项目是按照招股说明书上列出的内容及投资予以实施”,“主要是用于房地产开发与炒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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