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胡锦涛主席批准,中央军委印发了《军队党组织实施党内监督的规定(试行)》,这是我军全面系统规范军队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发展军队党内民主、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军队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规定》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军队党内监督工作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对于提高军队党内监督工作水平,促进各级党组织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增强部队凝聚力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规定》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军、从严治官,把发扬民主、维护团结作为主线,把健全完善制度作为党内监督的核心,注重监督制约和保护支持相结合,对军队党组织实施党内监督的基本问题作出明确规范。在监督对象上,突出各级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正、副书记;在监督内容上,体现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军队党的建设的时代要求,将部队普遍关注的干部选拔任用、士官选取、经费管理、工程建设、科研管理、物资采购、装备采购等重要事项纳入其中;在监督方式上,注重发挥制度的规范和约束作用。《规定》全面反映了党中央、中央军委和胡主席关于加强党内监督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是一部思想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军队党内基本法规。 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要把《规定》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和政工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全面系统地组织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熟悉主要内容、掌握基本要求,明确方式方法,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正确行使监督权利,努力形成主动接受监督、大胆实施监督、积极支持和保护监督的浓厚氛围。 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军队党内监督,必须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作为党内监督的首要任务,紧紧围绕确保党中央、中央军委和胡主席决策指示的贯彻落实开展党内监督。要把提高核心军事能力作为党内监督的重大课题,在拓展和深化军事斗争准备中加强党内监督。要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党内监督的重点,以严格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 各级党委要负起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的政治责任,精心筹划,认真组织实施。要把实施党内监督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建设和部队建设总体规划,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办法。各级纪委和政治机关要加强督促检查,坚决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查找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军队党内监督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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